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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求推动广西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桂科发〔2024〕237号)
2024-10-22 10:3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对82个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2024-10-14 16:13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广西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及发布工作的通知
2024-10-10 16:01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科技顾问聘任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10-10 16:00
柳科通〔2024〕44号 关于印发“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的通知
2024-10-09 16:29
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2024-09-2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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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57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和研发体系,根据《广西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桂科组办字〔2022〕14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达到“有技术人员、有场所设备、有研发经费、有研发方向、有专有技术”五有标准,即可申请登记备案。 (二)企业能够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制定和实施研发计划,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 (三)企业无重大违法和诚信惩戒情况,且发展良好。 (四)优先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结对子”建设的研发机构。 (五)已获得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研发机构不用备案。 二、支持措施 (一)对备案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在科技资源配置上予以支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瞪羚企业认定、企业首席技术官(CTO)申报等方面优先支持。 (二)优先推荐和支持入库研发机构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备案企业研发机构名称应规范合理,可参考2023年已备案企业研发机构名称。 (二)请各市科技局发动辖区内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请备案。 (三)请各市科技局组织企业填报《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出具审核意见,于2024年9月14日前以推荐函的形式汇总报送至我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斌 联系电话:0771—280395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4年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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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桂科发〔2024〕152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广西科技“尖锋”行动方案》,现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公开择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地区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有关材料,申报书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8:00(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4年8月28日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4年8月30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四)有关贷补联动方式,详见自治区科技厅2022年发布有关文件。鼓励企业采用该方式申报。 四、特别提醒 自治区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自治区科技厅已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91177、5876127、5892607、5872092、5705716、57103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推荐单位查询”。 (四)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联系:0771—2093619。 附件: 1. 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docx 2.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知.docx 3.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08
2024-08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4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联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4〕150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现发布2024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联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本批项目按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采用公开择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在系统上提交申报书至项目管理机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18:00(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本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但无补正机会,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8:00,通过形式审查的所有项目须于2024年8月23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定结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部门(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三、联系方式 (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情报学会 0771—5330527。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0771—966118,0771—5873812。 (三)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推荐单位查询”。 (四)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有关业务处联系:对外交流合作处 0771—2637698。 附件:1. 2024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联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2.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知和申报书.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06
2024-08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45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我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有关条件要求。 对纳入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孵化器,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可降低20%。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填写《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和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见附件1),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二)各市科技局审核认定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机构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科技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孵化器的指导,支持孵化器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并认真审核认定申请材料,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择优推荐。 (二)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孵化器,取消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失信行为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三)各市科技局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函及《2024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闭合、唐欢 电 话:0771—5318614、2632965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邮编530022) 附件:1.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x 2.2024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02
2024-08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预通知(桂科发〔2024〕142号)
各市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 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4年11月14—16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举办。为充分利用高交会这一合作交流平台宣传和展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取得的最新科技成果,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展参会,由我厅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科技成果项目 请各市科技局推荐科技含量高、展示性强、互动性好的高新技术成果参加科技成果交易会,围绕“十四五”广西科技创新成果、“十四五”规划布局和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展示我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低空经济与空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节能环保与绿色低碳等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 二、对接合作交流活动 请各市科技局提前对接,积极组织本地企事业单位与深圳相关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合作交流活动。 三、注意事项 (一)本届高交会的正式参会通知将另文发送。 (二)我厅已申请90平方米展位进行特装布展,参展单位无需缴纳展位和布展费用。 (三)请各参展单位将参展项目相关材料(附件1—3)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请各市科技局汇总后于2024年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也可自行报送。 四、联系方式 (一)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赖子波、劳 超 电 话:0771—3370889、3370890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德路3号 (二)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 联系人:杨 斌 电 话:0771—2803958 附件: 1.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docx 2.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科技专题活动登记表.docx 3.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参会人员信息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02
2024-08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第五版)建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柳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谋划2025年科技计划项目,现面向全市各部门(行业)、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第五版)建议征集工作,征集的建议将按程序凝练统筹纳入“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第五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锚定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制造城战略首选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紧密结合柳州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在推动汽车、钢铁、机械等传统产业和智能终端、机器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家电、能源电子、智能化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有较大作为,其关键技术具备行业先进性,能够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事关工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卫生健康、林业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等项目的研究开发及应用示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研发需求征集以无纸化方式进行,各单位请通过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提交(系统未开放时可先按照附件填写,命名格式为“2025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单位简称”,将电子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表格一并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二)研发需求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受理期内支持多次修改,以受理截止日前最终提交版本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发动本辖区企业、高校院所积极填报。 (二)研发需求来源于企业的,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提出,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企业研发需求应已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三)研发需求内容不能与已获得财政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内容重复,考核指标可量化,经济效益明显。 (四)研发需求要切合产业发展实际,原则上在2-3年内能实施完成,并取得标志性成果和可量化绩效目标。 (五)如涉敏感、保密事项,请申报单位自行做脱密处理后填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 联系电话:0772-2623579 附件:“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建议表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十四五”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建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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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4〕141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瞪羚企业培育力度,建立健全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要求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选择优认定: (一)企业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等。 (二)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天航空、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三)企业“规模和效益”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2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5%; (2)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四)企业“创新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②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权属转让(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需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拥有Ⅰ类有效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近3年获得的Ⅱ类有效知识产权6项(含)以上,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3)研发平台:企业应建立市级(含)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4)标准制定:近三年企业应主导或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市科技局于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企业申报组织、推荐及材料统一报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1. 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初步自评,满足相关条件要求的,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2. 系统填报。企业登录“广西高新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gxgq.gxinfo.org:9080,首次登录的企业,需完成系统用户注册)完成申报信息填报和上传佐证材料。 3. 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在“广西高新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完成初审和推荐;通过审核的企业,可系统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到所在市科技局。 4. 材料报送。各市科技局汇总、审核后,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2)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5. 公示认定。自治区科技厅对通过认定评审及择优入选的名单进行网络公示,并以文件形式认定为瞪羚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动员和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申报过程中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申报。 (二)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取消认定资格,失信行为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三)瞪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瞪羚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如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失效,将取消瞪羚企业认定资格。 (四)优先支持符合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或区域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入选择优认定对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德,0771—5336951;尹仁湛,0771—2093690。 报送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 附件:1. 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docx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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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两化〔2024〕55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各县区(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申报,具体要求详见桂工信两化〔2024〕553号文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填写对应申报书。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含盖章版扫描件PDF文档、可编辑Word文档、对应申报类别的实景照片和视频)报送至所属辖区的工信主管部门。直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市工信局。 二、县区(新区)推荐 各县区(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并初审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按推荐企业的优先顺序填报《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于2024年8月21日前行正式文上报市工信局,将加盖有效公章的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三、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需完成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价(https://www.c3mep.cn);申报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的还需完成自治区智改数转诊断评估且达到3档及以上(登录广西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平台“http://guangxi.dlttx.com”完成评估)。 市工信局联系人:黄威 电话:0772-2831488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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